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 -- 華語領隊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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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領隊報名須知


交通部觀光局委託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辦理
北部及東部地區
 
111
年華領隊人員職前訓練報名須知


一、訓練對象:

(一)
經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及格取得華語及格證書者(因該及格證書無效期之規定,如目前無需執行領隊帶團業務,不需參加本年度訓練,俟有執業需求時,再持及格證書申請參加當年度之訓練受訓學員領隊證有效日期應自結訓日起算3年,三年內要執業帶團才能換證)。

(二)
連續3年未執行領隊業務,申請重行參加訓練者。

(三)申請參訓者請先至本會網站 www.atmorg.com 或觀光局網站查看 「111年領隊人員職前訓練」報名須知,以利參訓作業;另請審慎考量個人對領隊帶團工作之興趣及體能之適任,並參閱「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訓練、領(繳)證相關問題Q& A」後,再行報名參訓


二、參訓作業程序:

申請參訓期別

查看參訓名單

繳交訓練費及郵寄報名資料

郵寄學員須知手冊


(一)申請參訓期別:

1.欲參加111年度領隊訓練者,應於111年5月5日上午10:00以網站向本會申請參訓期別。
(無法以網路報名者,傳真報名表 pdf檔下載/word檔下載得以傳真方式申請參訓,惟傳真報名無法與網路同步登錄,須由本會依時間先後順序登錄,另再個別通知報名期次。已上網站登錄期別者請勿再傳真本表。)所選期別每期以150人為限,未達70人將無法開課,本會將分別依申請人所填之後補期別依序排入其他期別或全額退費,並另行通知。
基於公平原則,於
5月5日上午10:00前傳真至本會的報名表皆不受理登錄

2.為免影響他人權益,上網重複申請不同期別者,將以候補參訓方式處理。

               【111年領隊人員職前訓練北部地區語期別時間表

期程日期

地區語別

期 別

訓 練 日 期

申請參訓日期

(額滿截止)

公布參訓名單日期

報名繳費截止日期

地 點










1期日間班

6/27 ~ 7/7
(6/29、7/2、7/3

上課)

111/5/5 ~ 5/17

5/18

5/25

淡江大學

台北校區

第2期夜間班

8/12 ~ 8/27
(8/14、8/19、8/26
不上課)

111/5/5 ~ 6/30

7/1

7/8

桃園

元智大學

第3期夜間班

10/14 ~ 10/29
(10/16、10/21、10/28不上課)

111/5/5 ~ 8/31

9/1

9/8

淡江大學

台北校區

4期日間班

10/25 ~ 11/3
(10/29、10/30
上課)

111/5/5 ~ 9/13

9/14

9/21

劍潭

活動中心

除上列預定開班期程外,視實際報名需求增班

111年領隊人員職前訓練東部地區華語期別時間表

期程日期

地區語別

期 別

訓 練 日 期

申請參訓日期

(額滿截止)

公布參訓名單日期

報名繳費截止日期

地 點

東部地區




第9日間班

8/29 ~ 9/7
(9/3、9/4不上課)

111/5/5 ~ 7/18

7/19

7/26

花蓮

翰品酒店

3.因新竹及離島(金門、澎湖、馬祖)地區錄取人數稀少,故預先調查有意願參訓人數,請於各期申請參訓報名截止日前登錄,俟欲參訓人數達70人以上時,將函報觀光局同意增開離島訓練期次,並另行通知繳交報名資料及費用完成報名程序,惟屆時若繳費人數無法達70人時,仍需取消辦理,並於網頁公告,敬請見諒。
※急於參訓學員請考量是否先報名其他地區參訓,以免屆時無法開班影響權益。


1.上課時間:

日間班:週一至週五 9:00 ~17:50依各期別不上課日期及國定假日不上課。】

夜間班:週一至週五 18:30 ~ 22:25 及週六.週日08:30~17:30 【依各期別不上課日期及國定假日不上課。】


2.上課地點:

台北地區:淡江大學台北校區,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2樓 ( D206 )
台北地區:劍潭活動中心,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318階梯教室)
桃園地區: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 135 號 (元智七館)

花蓮地區:花蓮翰品酒店,花蓮縣花蓮市永興路2號


(二)查看參訓名單: (依網路登錄及傳真後人工登錄時間先後順序排定)

1.本會分別依所訂公布日期,陸續於網站公布。(傳真申請者,另再個別通知報名期次。)
2.
參訓名單公布後未辦理繳費報名者,無保留名額,再申請參加後續訓練期別,將以候補方式處理。

(三)繳交訓練費及郵寄報名資料:

請於參訓期別之報名繳費截止日前須以掛號郵寄(逾期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資料完成報名:

1.111
年領隊職前訓練報名表請下載pdf檔/word檔
(浮貼二吋脫帽彩色相片3勿使用印表機列印之相片)。

2.護照影本:(印製結業證書英文姓名用,原則以中文直譯、羅馬拼音為主);外籍人士請檢附考試時所附之有效期護照影本,如欲以中文姓名報名者,須再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在臺居留證影本。
若未申請護照者,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查詢後,填寫英文名字切結書(請下載pdf檔/word檔)即可
若需使用英文別名者,須護照影本中有加註,並請於報名表及領隊執業證申請書上註明「結業證書或領隊證請以護照英文別名印製」, (若未於第1天繳交資料中提出申請,而於結訓後要求重新以英文別名製作者,則須繳納結業證書規費新臺幣500元整及領隊執業證規費200元整。

3.資格證件:
(1)華
語初訓者,請檢附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尚未收到及格證書者,得以考試及格成績單先行報名參訓,但須於結業前補繳,始
得領取「結業證書」及申領「執業證」;故應請注意,結訓時如尚未取得「考試及格證書」,領取「結業證書」及申領「執業
證」時間將會延後
)
◆及格證書之申請或遺失補發請聯絡考試院證書科https://cerapp.exam.gov.tw/cer/Apply/sys_e/e01/p_e0101_01.aspx

(2)
複訓者(重行訓練者),請檢附結業證書領隊證影本(倘若兩項証明遺失者,請填具切結書請下載pdf檔/
word檔
),俾便查驗。


4.訓練費用:
(一)初訓者訓練費用新臺幣5,000元,重行參加訓練者(複訓)繳交新臺幣2,500元整。

(二)申請報名完成後,依參訓名單公告,於各期公告日當天 E-mail 帳單通知範本至學員電子信箱,可經由下列多元方式繳費

(繳費收據正本請自行留存,影本請與報名資料一同郵寄)
(1)持繳費單繳費:本會將於各期公告日當天 E-mail 帳單通知至學員電子信箱,列印繳費單後進行繳費。
*操作:請參閱操作步驟登入「陽信銀行繳費網」網址:https://collect.sunnybank.com.tw/Default.aspx,點選個人登入區,依步驟登入
-->帳單查詢-->帳單列印-->至超商或銀行繳費-->保留收據影本連同報名資料郵寄回領隊協會完成報名手續。

a.超商繳費:持繳費單後至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繳費。
b.銀行轉帳:持繳費單後至各銀行轉帳。
c.臨櫃繳費:持繳費單後至陽信銀行臨櫃繳納。


(2)本會帳戶繳費:戶名: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 銀行:第一銀行 (代碼:007),分行別:城東分行 帳號:144-10-503739
(*若經由ATM轉帳者請註明轉帳日期_________________及轉帳後五碼_______________)


(3)郵政匯票:受款人: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提醒您匯票正本請郵寄本會)


(4)親臨本會,繳交報名資料及報名費。

※報名作業完成後,本會即將代收之訓練費用繳交觀光局,觀光局另行掣給個人收據,將於報到當天領取。
※訓練結業者,需於上課現場另繳交結業證書規費新臺幣500元及領隊證規費新臺幣200元。

5.外封套封裝方式及說明:外信封請下載pdf檔/word檔
(1)外封套須書明報名項目-111年領隊人員職前訓練華語或外語、期別、地區。
(2)報名者應檢附四項報名資料,裝入信封內後密封。
*報名登錄完成後,請自行下載報名表,依序逐一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平整裝入信封內,切勿摺疊。
(如下圖所示)

(3)收件截止日期詳如報名須知中每期報名繳費截止日,須以掛號郵寄(建議採用雙掛號)或親送本會(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110號7樓),辦理完成報名作業手續,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以平信寄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完成報名者,其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報名應繳之費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若有需查詢郵件是否寄達本會,請先至郵局網站查詢。
*操作步驟:郵局網站/國內快捷、掛號、包裹查詢/輸入郵件號碼,網址: http://postserv.post.gov.tw/pstmail/main_mail.html

備註:
(1)更名者請檢附戶口謄本影本新名字護照影本
(2)外籍人士請檢附考試時所附之有效期護照影本,如欲以中文姓名報名者,須再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在臺居留證影本。


(四)郵寄『學員須知』手冊
1.本會於完成學員報名作業後開訓前10天寄發『學員須知』手冊,開訓 前7天尚未收到者,請電洽02-25453555處理。電子檔(官網版):
北區學員須知/
(官網版僅供參考上課報到首日之注意事項 ,詳細須知與受訓資訊以紙本學員須知手冊為準。)

2.訓練結業者,需於結訓前另繳交結業證書規費新臺幣500元及領隊證規費新臺幣 200元。

、退費、退訓、調期作業規定:
(一)報名繳費後至開訓前7天(含假日)提出退費申請者,得申退訓練費用7成(請檢附 1.退費申請書請下載pdf檔/word檔 2.觀光局掣發之收據(報到當天領取) 3.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帳戶號碼),觀光局於訓練結束後2個月內將費用匯入申請人帳戶內未於開訓 前7天提出退費申請、開訓當天未報到及退訓者所繳之訓練費,依規定不予辦理退費。

(二)申請退費者再申請後續訓練期別,將以候補方式處理,並應依本須知第二條參訓作業程序,重新辦理參訓報名手續。

(三)依照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
1.全期缺課時數不得逾訓練節次(56節)的10分之1。
2.每節課遲到或早退逾10分鐘以上者,以缺課1節論計;缺課逾5小時以上者即予以退訓,所繳費用恕不退還。

(四)因機場實地操作課程需於開訓前3週
將學員名冊函送相關單位辦理參觀證件,故於開訓前 3 週即不再受理學員調期請求;若有不可抗力因素發生重大事故,致使本人無法如期參訓,得出示相關證明予以調期,惟屆時未報到,其所繳費用恕不退還,亦不再受理調期。

(五)
報名之期次未達70人繳費無法開課時,將調整至其他期別參訓,若無法配合或已無其他期別可調期時,以全額退費辦理。

(六)訓練期間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時,是否上課,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所停課程須延後完成,請學員務必預留延長受訓之時間 (於訓練期間補課或延後3至5天【含假日】結訓),屆時不得要求調他期補課或退費;另若因防疫措施需停課調整上課日期時,亦請學員配合辦理。


四、課程時數規定:

(一) 依照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
領隊人員職前訓練節次為五十六節課,每節課為五十分鐘。受訓人員於職前訓練期間,其缺課節數不得逾訓練節次十分之一。每節課遲到或早退逾十分鐘以上者,以缺課一節論計。

1.初訓者,參加訓練節次為56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缺課逾5小時以上者即予以退訓,不得申請退費,不得結業。)

2.複訓者及已具華語領隊資格,復參加外語領隊訓練者,領隊人員重行參加訓練節次為28節課,每節課為50分鐘。
(報到當天依課表填寫選課單繳交輔導員,第一天報到及最後一天測驗務必到課。)

(二)依照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10條規定:
受訓人員在職前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其已繳納之訓練費用,不得申請退還:
一、缺課節數逾十分之一者。
二、受訓期間對講座、輔導員或其他辦理訓練人員施以強暴脅迫者。
三、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訓練者。
四、報名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係偽造或變造者。
五、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經退訓後二年內不得參加訓練。

(三)一般規定:
1.凡點名未到者,一律登記缺課。
2.未到班即為缺課,無請假規定。
3.學員每日出缺勤狀況於隔日張貼公佈欄,如有錯誤應立即向輔導員反映並更正。

(四)日間班課表夜間班課表,課表僅供參考,各期將依授課講師時間酌情調整,並於開訓當日公布確定之課程時間表。



五、防疫措施:
本訓練防疫措施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指引辦理。有關最新防疫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4x3Ks7o9L_pvqjGI6c5N1Q

訓練期間防疫措施:
一、開訓報到請配合線上(或紙本)填寫健康調查表。
二、為落實防疫,每日到課時需量測體溫及手噴酒精(如學員體溫達攝氏37.5度以上,將由工作人員評估狀況,必要時請學員儘速就醫或返家自主管理)。
三、訓練期間工作人員、參訓學員應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
四、訓練場所避免飲食(飲用完水時應儘速戴上口罩)。
五、休息用餐時須保持間距,餐前洗手,並避免交談。
六、學員如因配合衛生、教育單位防疫相關規定,需採取防疫介入措施(如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健康追蹤/自主健康管理等),當期課程立即停訓,可協助調至他期重訓,若為當年度最後一期無法調至他期重訓者,則依領隊人員管理規則退費規定辦理。
七、訓練期間如因配合衛生、教育單位防疫相關規定,所停課程須延後完成,請學員務必預留延長受訓之時間,延後3至10天【含假日】結訓。
八、以上之規定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做滾動式修正,於開訓前由承辦單位通知為主【通知內容將報交通部觀光局同意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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