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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證有效期間3年屆滿後未申請換發

黃X芳君未按期將領用之領隊執業證繳回受僱之旅行業轉交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辦理校正,而繼續執業;又執業證有效期間3年屆滿後,未向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申請換發,而繼續執業,依據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發展觀光條例第58條第1項第2款、及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表第11條附表7第9項及第10項規定,罰鍰新台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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